第一小说 > 武侠小说 > 星际猎人 > 第1531章、另一个世界

砰——

水蜘蛛如同炮弹射出,五十公分厚度的岩壁瞬间撞穿,后面是一个房间,类似于保安室。

水蜘蛛想要起身,刚一动,先是一口鲜血喷出,他看着细剑扭曲成了麻花,又惊又惧。黑衣人一脚迈出,想要赶尽杀绝,马上停下来了,目光猛地扫向通道的尽头,闪过一丝惊讶。

尽头多了一个人,李居胥。为罗初晴的疗伤刚好告一段落,收手的时候听见了动静,快速赶过来。但凡慢一步,水蜘蛛怕是就要被黑衣人补刀了。

“有意思!”黑衣人看着李居胥,眼神突然兴奋起来了,他的声音沙哑刺耳,很是难听,不知道是变了声音还是本是如此。

“什么有意思?”李居胥盯着黑衣人,此人让他感受到了一丝威胁,他回到万兽星球之后,还没有人能够让他感受到威胁,刀尊者没有,黄元掣没有,僵尸算一个,不过僵尸不是人。

人类的话,眼前的黑衣人是第一个。难怪水蜘蛛不是对手,三个回合不到就落败,难怪罗初晴会受伤,此人强得离谱。

“末法时代,人类的修炼是有尽头的,不管天赋再高,到了一定的程度也就停止了,你这一身修为,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。”黑衣人道。

“你为什么会出现?”李居胥反问。

“你了解世界的本质吗?”黑衣人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。

“活着或者死亡!”李居胥想了想,还是回答了。

“看来,你还没有接触到那些东西。”黑衣人似乎松了一口气,李居胥的答案让他很放松。

“我对你的身份很好奇。”李居胥道。

“如果有一天,你进入了我的世界,你一定会后悔现在的好奇心。”黑衣人似笑非笑。

“你已经闯入了我的世界。”李居胥道。

“把所有的灵液交给我,我可以让你避开我的世界,至少让你晚一点接触我的世界,怎么样?”黑衣人的语气仿佛在说你占了天大的便宜。

“我已经吃了!”李居胥道。

“什么?”黑衣人顿时勃然大怒,他情绪波动的一刹那,李居胥出手了。右手‘上帝之手’,左手‘化骨绵掌’。

上来就是全力以赴,不留后手。

黑衣人眼中露出若有若无的嘲讽,很随意地拍出了一掌,平静的虚空瞬间化为波涛汹涌的大海,‘化骨绵掌’的力量瞬间被消失无踪,波浪化为数百米高的海啸,直冲天宇。

嗡——

上帝之手四分五裂,宏大的海水余势未竭,以摧毁一切之势推向李居胥。

就在这个时候,李居胥变招了,左手化为了‘手可摘星辰’,右手张开,赤红色光芒一闪,赤凤涅槃刀出现,以无法形容的速度劈下,仿佛闪电破开乌云。

黑衣人的眼中的得意化为惊骇,他的第一反应是躲避,身体一僵,已经被一股恐怖至极的力量抓住。

嗤——

赤凤涅槃刀劈入黑衣人的头顶,刀锋深入一寸,便斩下不去了,被一股强横至极的力量挡住了,黑衣人眼中全是痛苦和愤怒,李居胥眼中厉芒一闪,在黑衣人爆发之前,‘重’字符箓加持在赤凤涅槃刀上。

瞬间,黑衣人感受到了无边的压力,如泰山压顶,而他从巨人变成了蝼蚁,他眼中露出惊慌的时候,赤凤涅槃刀犹如一道红色的闪电划下,仿佛热刀划黄油,顺畅无比,黑衣人刹那静止不动。

“你-怎-么-敢——”黑衣人只说了这四个字,身体左右分开,内脏哗啦滑落一地,热气腾腾。

战斗结束,恐怖的威压潮水般褪去,那些听到动静冲出来,却在进入通道的时候定住身体的士兵们终于收回了对身体的控制权。

脸上的表情充满惊骇和后怕!

“装什么大尾巴狼!”李居胥收起了赤凤涅槃刀,黑衣人死得多少有些冤,死在自己的大意上了。黑衣人最多只出了八分力,而他却是全力以赴。

所以黑衣人临死前的目光才会如此的后悔和不甘。如果黑衣人也全力以赴的话,想要结束战斗,还得费一番功夫。

“就是他!”罗初晴来得很匆忙,袜子都没有穿,脚丫子颗颗如珍珠,灯光的照耀下,晶莹剔透。见到黑衣人的尸体,又惊又喜,一颗心落回了肚子里。

水蜘蛛一瘸一拐从碎岩石之中爬起来,胸口一个掌印,穿透了外衣和防弹衣,露出乏青的掌印,散发着一阵一阵阴寒之气。

水蜘蛛冻得索索发抖,脸上没有一丝血色。

李居胥没办法,只能继续努力,给水蜘蛛疗伤,从房间内走出来的时候,已经是白天了。

罗初晴准备了丰盛的早餐,包子油条豆浆,鸡蛋、煎饺和烧饼,都是李居胥爱吃的。

“这是从黑衣人身上搜出来的东西。”罗初晴拿出了四样物品,一张散发着年代感的羊皮地图,标注了三个地方,其中一个地方正是峡谷。

没有文字注解,只有线条,线条也不是很详尽,画的多少有些抽象,要不是罗初晴在峡谷呆了多年,也未必能认得出来。

另外两个点,罗初晴没有一点印象。

一块黑色的令牌,正面一个‘令’字,阳刻,背面则是阴刻的‘叁’,不知道是排行第三,还是什么意思。

令牌非金非石,入手温热,一看便不是凡品。

一颗不知名的种子以及一瓶绿色的丹药,丹药12颗,每一颗花生米大小,没有香味,也没有其他味道,无法判断是有益的丹药还是毒药。

“这种人的身上携带的物品,不会是没用的。”李居胥的语气肯定,黑衣人的实力,不是极为宝贵的物品他估计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,更不会带在身上。既然随身携带,必然有重要的作用。

“地图标记的痕迹,我仔细研究过,峡谷的位置是新标记的,笔记清晰,东边的点次之,西南放想最大的点的时间是最长的,几百年是有的。应该是黑衣人居住的地方,也可能是他已经探索过的地方。”罗初晴道,既然标注了,说明三个点很重要,峡谷出了金色液体,其他两个点,莫非也是同类型的宝物?

“根据和此人的谈话,此人应该活在一个普通人或者说世俗无法接触到的世界,那么就不止一个人,应该是某一个群体。”李居胥道。

“我在《万寿世界》这么多年,都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伙人。”罗初晴感到不可思议,如此厉害的人,可能还有一群,他们是怎么藏得那么深的?越是强大越是优秀的人,能力如同沙滩上的金子,光芒是难以藏住的。只要生活在世俗,就很难不露出蛛丝马迹。除非脱离世俗,可是,真有人能长期脱离世俗吗?

‘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’看似隐居,实际上是建立在世俗之上的一种生活,精神出世,肉体还是在尘世间的。黑衣人显然不是这种情况,他仿佛是肉体剥离。

如果不是亲身遇上,她不会相信有这么厉害的人。

“这颗星球,越来越有啥意思了。”李居胥在峡谷一呆就是一个半月,等到罗初晴突破成功才离开。

这个时候,基地几乎翻了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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